2020-10-27 00:00
相互 興: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
1.事實發生日 :109/10/272.發生緣由:新北市政府至本公司進行勞動檢查,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。3.處理過程:依來文繳交罰鍰新台幣40萬元。4.預估可能損失:不適用。5.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:無。6.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:本公司台灣廠產線即將結束,之後即無此情事。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<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-◎必◎富◎網◎小編整理、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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